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学位〔2019〕11号)文件精神和《阿坝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阿坝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阿师院〔2021〕25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阿坝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包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取得本科毕业证后两年内(即2021年12月30日后毕业)。

(二)基本要求

1、外语要求:

我校认可下列3种外语考试成绩:

1)参加我校举办的继续教育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者;

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没有单独效用,与申请学士学位的学位课程同时有效。考试语种为英语和日语(限英语专业学生)。

2、学科成绩要求:

1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不纳入总平均成绩计算)。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或认定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80 以上。

2)自考学籍表上的成绩,除毕业论文、实践课程,其它科目平均分在 65 及以上。

3学位论文要求:

1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等考核成绩达到 80 及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率在维普平台上低于30%且格式检测差错率低于千分之五

3)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为本批次申请时段内学位论文最终定论,未能通过盲审者不能进入本批次后续申请阶段。未到最后申请期限的同学,可重新修订论文后于2024年春季批次再次申请。

二、学位申报材料内容及填写要求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电子版

2、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

3、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合格证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

4、学生成绩单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

5、《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扫描件

6、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电子版:开题报告、原文(Microsoft Word版)、查重报告(pdf版)、论文格式检测结果截图

7、承诺书纸质版

8、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蓝底照片电子及纸质1张小2寸(与学信网照片一致),每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准考证号/学号”。

以上材料用回形针卡好。

三、申报流程

1步:在线填写电子信息

考生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和论文相关信息,并按规定上传电子图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

电子邮箱:abjxjy@foxmail.com,以“学号-姓名”命名提交相关电子资料。

2步:邮寄纸质件

填好电子表后,选择EMS邮寄,将纸质件邮寄到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阿坝师范学院210室 老师 电话028-62332869”。邮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

3步:初审材料

各二级学院对本次申报学位的考生的电子、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含毕业论文盲审等。

4步:经初审合格的,由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核、再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四、其他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二)在纪律处分期内的。

三)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四)申请学校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

五)学校规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其它情形。

2.资料务必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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